龙新政办〔2018〕8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33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区民间投资活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新罗区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紧扣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务求各项措施早日见效。
二、落实推进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尚未有效落实的政策措施,要认真分析原因,抓紧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动民间投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各牵头部门和共同推进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一一对标工作任务表,挂图作战,分类指导,促进各项扶持政策落细落地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督促解决政策执行中的“中梗阻”等突出问题。机关效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专项治理,对因主观原因影响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间投资统计体系,做好民间投资分析,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间投资研判和政策制定。发改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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