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彩——助学筑梦计划”公益活动宣传动员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办:
为深入开展扶贫助学及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结合全省养老护理工作的现状,省民政厅和共青团福建省委决定依托福建省民政学校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困境家庭中开展“福彩——助学筑梦计划”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
年满14周岁、25周岁以下且具有初、高中学历(或相当高中学历,即修满三年高中课程,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的贫困家庭人员,往应届毕业生优先,具体条件为:
1. 农村“低保”家庭子女;
2. 23个扶贫县优先,革命老区困难家庭子女;
3. 城市特困家庭子女;
4. 孤儿。
二、项目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进行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期间享受相应的伙食补助(7500元/年)及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等优惠待遇,并由省民政学校负责推荐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顶岗实习及工作(也可自主择业和升学)。
三、招生计划
全省计划招收200名。
四、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民政办及时组织部署,积极做好宣传推荐工作,要将“福彩——助学筑梦计划”公益活动传达到各村级民政协理员中,根据“自愿申请,择优推荐”原则推荐学员,认真填写报名表,于8月15日前报送到福建省民政学校。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福建省民政学校招生办,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37518、83531120。
网址:www.fjmzxx.com
邮箱:fjsmzxxjyb@163.com
2015年7月24日
为深入开展扶贫助学及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结合全省养老护理工作的现状,省民政厅和共青团福建省委决定依托福建省民政学校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困境家庭中开展“福彩——助学筑梦计划”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
年满14周岁、25周岁以下且具有初、高中学历(或相当高中学历,即修满三年高中课程,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的贫困家庭人员,往应届毕业生优先,具体条件为:
1. 农村“低保”家庭子女;
2. 23个扶贫县优先,革命老区困难家庭子女;
3. 城市特困家庭子女;
4. 孤儿。
二、项目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进行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期间享受相应的伙食补助(7500元/年)及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等优惠待遇,并由省民政学校负责推荐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顶岗实习及工作(也可自主择业和升学)。
三、招生计划
全省计划招收200名。
四、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民政办及时组织部署,积极做好宣传推荐工作,要将“福彩——助学筑梦计划”公益活动传达到各村级民政协理员中,根据“自愿申请,择优推荐”原则推荐学员,认真填写报名表,于8月15日前报送到福建省民政学校。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福建省民政学校招生办,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37518、83531120。
网址:www.fjmzxx.com
邮箱:fjsmzxxjyb@163.com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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