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农〔2016〕59号
各镇(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
为圆满完成省、市、区下达的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扎实推进我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2016年全区渔业生产安全。
附件: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2016年3月7日
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2016年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促使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区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讨论,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渔业船舶、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标准化建设、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渔业水上作业不发生沉船事故和死亡事故
三、工作内容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下达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评,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渔业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船东要对其所有的渔业船舶、船员及设施的合法性和安全负责;落实船长作为渔船水上作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船长要对船舶及船员水上生产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签订《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渔业安全生产承诺书》。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2、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着重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水上救生设备使用以及救生方法》、《网箱灾害性天气预防措施》有关知识;二是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走村入户、短信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打非治违”、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若干规定》认真抓好渔业船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船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进一步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渔业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二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深入落实每月5日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为契机,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加大水上巡查力度;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重点库区、重点时间段、敏感时期,集中力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进一步推进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龙岩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农[2015]24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标准户建设活动。计划2016年底前,全区80%以上渔业船舶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5、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渔业安全生产等有关应急预案,并在重点库区开展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救助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发生后给渔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水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内容,提升水上事故调查质量。
6、进一步加强渔船检验工作。继续开展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渔船,立即要求整改,保证渔船性能安全规范,有效防范水上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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