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经费支付票据凭证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
龙新农〔2017〕550号
2017年9月26日,我局、区脱贫办会同区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你公司提供的“雨露计划”培训档案材料及账务进行了审核检查,发现你公司在垫付的资金、差旅费及伙食补助费用列支方面不符合《福建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闽财农[2017]27号)文件的规范要求,请贵公司在收到此通知后及时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区农业局、财政局,以便于相关补助资金的拨付下达。
新罗区农业局 新罗区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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