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委托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新罗区大池镇总体规划》,现该规划方案已经专家论证会审议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4月6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大池镇村管站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 ,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589315,电子邮箱:xldcdzb@163.com)。
附:《新罗区大池镇总体规划公示稿》
新罗区大池镇总体规划公示稿
一、编制过程
2015年8月大池镇人民政府委托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编制,2015年9月-10月开展调研,2015年11月提交初步成果,2016年3月提交中期成果并召开方案审查会。
2016年3月,按照评审意见进行资料更新及方案优化,并上报审议。
2018年2月,结合新罗区委、区政府对大池镇工业项目的重新定位(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对规划进行重新调整及方案优化,并上报审议。
二、规划内容
(一)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2030年以后为规划远景。
(二)规划内容
总体规划包括镇域镇村体系规划、镇区总体规划、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三)规划范围
1)镇域规划范围:大池镇镇域,即大池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09.73平方公里。
2)镇区规划范围:东至北溪红斜交界,西至大山水堀组团,南至竹何界背组团,北至赣龙铁路,规划镇区建设用地规模约1.79平方公里。
(四)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1、人口规模
近期(2020年)镇域总人口预测为1.66万人,远期(2030年)总人口预测为2.1万人。
2、城镇化目标
城镇化水平近期(2020年)达到60%左右,远期(2030年)达到71%左右。
3、镇村空间结构
镇村体系空间结构概括为“一心、一轴、四片区”。
4、产业定位
以发展商贸物流、设施农业(特色水果种植)、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
5、镇村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分成三级——镇区、中心村(4个)、基层村(4个)。
6、区域交通规划
为满足大池镇发展建设的需求,加强大池镇与主城区及上杭县的交通衔接,规划镇区北侧建设连接小池-大池-郭车的快速通道;镇区南侧建设城际快速通道(新319国道)大池段。
区域交通规划按照铁路、公路、快速通道三个层次进行布局。
(五)镇区总体规划
1、城镇性质
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小镇,商贸物流集散地。
2、镇区规模
2020年人口规模1万人,建设用地面积109.04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9.04平方米;2030年人口规模1.5万人,建设用地面积179.4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9.65平方米。
3、规划结构与总体布局
镇区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两轴、五片、多廊道"。“一心”:围绕镇政府新址打造的公共服务中心;“两轴”:依托319国道形成的横向发展轴,两侧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商业金融、综合服务等产业;以规划的行政中心所在地为中心节点,依托规划主要纵向道路交通的纵向发展轴,两侧重点布置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五片”:从西向东、从北向南依次为西北部商贸物流片区、中西部综合服务片区、中部生态居住片区、东部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片区以及东南部产业预留发展片区;“多廊道”:利用规划区内丰富水系,沿溪流控制较宽的绿化带,保留治理规划区及镇区周边山体,形成分隔和联系的带状公园,维系镇区自然生态和城市景观环境。
4、主要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65.73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62%,人均居住用地43.82平方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情况及规划背景变更,进行各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规划调整。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面积13.57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56%。
(3)工业用地
规划镇区工业用地主要集中于龙池工业集中区内,用地面积39.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2.26%。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43.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4.25%。
(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7.73公顷,人均面积约11.82平方米。规划防护绿地面积8.22公顷。规划位于镇政府新址南侧设置1处市民广场,用地面积0.39公顷。绿地与广场总用地面积为26.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68%。
5、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等级按“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分级设置。规划形成“一横三纵”的主干系统,主干路横断面宽度分别为40米、34米;规划次干路共8条,次干路横断面宽度分别为25米和21米;支路横断面宽度为18米和12米。
(2)公共交通及交通设施
规划共设置1处客运站,1处公交首末站,8处社会停车场,其它停车设施结合大型公建设施配置,5处加油站,总用地面积4.36公顷。
6、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多廊道、多节点”的绿地系统。“一心”:依托镇区中部滨河公园形成的景观中心。 “一带”:依托黄潭河及两侧绿化带形成滨水景观带。“多廊道”:依托主要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形成多条绿化廊道。“多节点”:依托镇区周边风景林地及公园绿地形成的多处景观节点。
7、防灾减灾规划
规划设置一级消防站1处,占地面积0.57公顷;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配置人防和防洪设施;规划区内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按地震烈度六度设防,对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可按地震烈度七度设防。
8、环境卫生规划
生活垃圾近期焚烧处理,远期运往垃圾填埋场;特种垃圾经过处理之后运往垃圾填埋场;有污染、有毒、含放射性的工业垃圾由专业部门集中收集处理。规划保留现状1座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0.39公顷。结合镇区公共性建筑,设置公共厕所共8座。结合垃圾中转站设置环卫管理处,镇区设置环卫工人休息场所1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配套设置环卫专用车辆5辆。
(六)分期建设规划
1、近期建设规划
(1)规划期限与规模
规划期限:2015—2020年,2020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1万人,近期建设用地面积为109.04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9.04平方米。
(2)近期建设项目
结合镇区新旧区的建设的不同要求,确定近期建设项目。近期建设重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龙岩龙池工业集中区一期项目的开发;二是改造现状老城区,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近期建设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产业类、公益类、交通类及市政类四大类型。
2、远景发展构想
远景一方面通过调整大池镇产业体系,变更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通过公服、交通、绿地等方面的建设完善,将大池镇打造成为龙岩中心城区西门户,特色农副产品种植、加工小镇,商贸物流强镇。
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 |
占镇建设用地比例(%) |
人均镇建设用地面积(㎡/人)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R |
居住用地 |
16.3 |
65.73 |
26.42 |
36.62 |
28.60 |
43.82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 |
16.1 |
56.04 |
|||||||
其中 |
服务设施用地 |
0.2 |
9.69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6.29 |
13.57 |
10.20 |
7.56 |
11.04 |
9.05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69 |
2.94 |
|||||||
文化设施用地 |
0.1 |
0.43 |
||||||||
教育科研用地 |
3.7 |
6.56 |
||||||||
体育用地 |
|
0.59 |
||||||||
医疗卫生用地 |
0.4 |
2.14 |
||||||||
社会福利用地 |
0.3 |
0.8 |
||||||||
宗教设施用地 |
0.1 |
0.11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1.0 |
22.06 |
17.83 |
12.29 |
19.30 |
14.7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10.3 |
20.09 |
|||||||
娱乐康体用地 |
|
0.7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7 |
1.27 |
||||||||
M |
工业用地 |
12.3 |
39.97 |
19.94 |
22.26 |
21.58 |
26.65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2.3 |
39.97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
23.88 |
|
13.30 |
|
15.92 |
|||
其中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23.88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2.9 |
43.53 |
20.91 |
24.25 |
22.63 |
29.02 |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 |
12.9 |
40.45 |
|||||||
交通枢纽用地 |
|
0.59 |
||||||||
交通场站用地 |
|
2.49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4 |
6.33 |
0.65 |
3.53 |
0.70 |
4.22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 |
0.2 |
3.64 |
|||||||
环境设施用地 |
0.2 |
2.12 |
||||||||
安全设施用地 |
|
0.57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5 |
26.34 |
4.05 |
14.09 |
4.39 |
15.3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2.0 |
17.73 |
|||||||
防护绿地 |
0.5 |
8.22 |
||||||||
广场用地 |
|
0.39 |
||||||||
H12 |
镇建设用地 |
61.69 |
179.48 |
100 |
100 |
108.49 |
119.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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