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龙岩市第八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以龙新发改审批〔2017〕15号文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龙岩市第八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你单位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位于龙岩市第八中学校园西南角,主要由1幢建筑高度23.65米的教学综合楼(地上主楼6层,地下1层)及配套的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智能化、室外工程(含景观绿化、道路、雨污水)等附属设施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层学生架空活动场、生物实验室、医务室、保管室,2-5层普通教室、年段办公室 ,6层教研室;项目总建筑面积782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76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60.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66.8平方米,一层架空层794.1平方米。
三、主要设计标准:本项目为一类公共建筑,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耐火等级为二级。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246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95.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03万元、基本预备费185.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补助解决。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政综〔2018〕57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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