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郑 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龙新常〔2016〕42号),现决定:
郑 涛同志任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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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龙新常〔2016〕42号),现决定:
郑 涛同志任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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