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农〔2017〕127号
现将《新罗区2017年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新罗区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2017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农业局《龙岩市2017年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龙农[2017]73号)及区安委《龙岩市新罗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龙新安委〔2017〕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全区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动力,以贯彻福建省“十三五”农(渔)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为主线,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农(渔)业事故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农(渔)业企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标准化建设、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夯实农(渔)业安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农(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全区农(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新罗”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工作目标
渔业水上作业不发生沉船事故和亡人事故,饲料企业、沼气池行业不发生死亡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是下达2017年农(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农(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计划于12月份开展对乡镇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农(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每月5日作为各行业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强化农(渔)业风险管控、突出重点、从严执法、排查隐患、强化治本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
渔业部门要严厉打击渔业行业内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同时,推动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开展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月报统计和归口直报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通报工作,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饲料兽药监管部门要对粉尘涉爆企业集中开展二次大检查,从建立与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防爆功能、防爆控制,是否完善完善有限空间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应急处置等方面,全面排查治理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农村能源沼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农村沼气安全巡回检查,对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服务网点、沼气设备产品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苗头和异常情况,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间,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限期整改。
农业行业其他各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牢农业安全生产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安全领域改革。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宣传贯彻,组织全区农(渔)业系统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安全、责任和法制意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有关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人,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推进农(渔)业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安监系统监管执法工作规范》,规范安全监管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制定2017年度农(渔)业各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督促严格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推动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方式。
(五)进一步推动安全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农业安全生产、渔业船舶事故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不断排查和整治隐患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农业安全生产、渔业船舶事故发生;二是落实农(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督促农(渔)业经营者根据各类岗位工作内容,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经营者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三是组织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安全管理“零距离”、隐患排查“零盲区”、安全隐患“零容忍”、责任落实“零缝隙”的要求,深查隐患,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四是推进农(渔)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报送机制,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在政务网等媒体上公开曝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农(渔)业企业信息,推动农(渔)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制度。
(六)进一步推进安标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时限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全区所有渔业船舶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不断促进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确保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七)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应急救援演练,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适时举办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故应急救助演练活动,提高渔业安全救助能力;继续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区农(渔)业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八)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贯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举办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政执法人员、沼气技工、饲料兽药企业等各相关行业培训,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和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福建省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九)进一步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农(渔)业安全生产数据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半年、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总结信息材料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渔业部门要按时向市局在每月底前报送《渔业船舶执法行动情况月报表》、《渔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月报》;每季度报送《福建省渔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进度表》、《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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