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从5月25日开始,龙岩市县级交叉巡察一组对新罗区经信系统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组 别 |
龙岩市县级交叉巡察一组 |
被巡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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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含经济技术开发办) 区矿业管理办公室 区矿产品管理总站 区煤炭管理局(含煤管中心) 区税费督查大队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蓝洪盛 副组长:陈江强、黄在丰 |
专门值班电 话 |
18905979852(8:00-20:00) |
通信 地址 |
龙岩市邮政信箱282号 |
信访受理范 围 |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龙岩市县级交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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