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2018年第二季度“放管服”改革措施和成效
作者:区审改办要闻来源:区审改办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8-07-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岩编办〔2018〕15号)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第二季度“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主要成效公布如下:

一、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调整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区陆续发文承接各类权责事项72项,其中:新增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项、公共服务3项;调整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取消行政处罚13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内部审批(审核)1项。

二、积极配合上级开展 “证照分离”试点改革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8〕40号)精神,我区及时印发《关于转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8〕50号)文件,东肖、红坊镇和区直相关部门按照市、区政府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市经开区(高新区)开展试点改革工作,通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调整梳理下放、委托镇(街)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

3月中旬,区审改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征求下放、委托区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龙新审改办〔2018〕4号),分别就拟下放(委托)镇(街)办理事项和不适应镇(街)办理需上收区直部门管理事项征求区直部门、镇(街)意见。经汇总双方意见、区审改办审核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向各镇委托和上收部分区级权责事项的通知》(龙新政综〔2018〕165号),上收管理行政许可6项、公共服务1项,另行委托各镇办理行政许可1项。

四、区直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亮点

1.区住建局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今年以来,对不按规定上报企业信息及项目信息和的18个物业服务企业和3个物业管理工作严重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中。二是对区属在建项目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动态监管综合评价。通过动态评价,完成47项(次)工程项目的动态记分评价,评价对施工企业记304分,对监理企业记165分,对项目经理记346分,对项目总监记171分。三是利用远程监控抓拍等功能进行取证并实施动态监管记分和行政处罚。目前,已有47个工程项目安装了275路远程视频监控,工程项目只有提交施工单位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远程监控合同以及通信运营商出具的远程监控系统注册单才予以办理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2.区卫计局、区外侨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区卫计局从4月18日起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许可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办理时限压缩10个工作日;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共取消收取2份材料。区外侨办原先需要华侨华人提交申请回国定居之日前一年在国内住满60天的材料,现调整为提交在国内住满15天的材料即可;市外侨办定居办理审批时限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区级收件后,材料齐全、无误即上报市外侨办,省去领导审核过程,一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材料上报工作。

3.区商务局做好网上办事体验工作的征询情况。为了实现群众网上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区商务局根据业务工作特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出具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和加油站迁建、原址扩建申请布点规划确认审核等4个事项开展体验工作。经过数次的体验,网上申报是比以前的工作更快了。

4.区民政局坚持结婚登记“无节假日”工作制度。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日(除春节外)期间,区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正常受理结婚登记业务,解决广大群众特别是上班族、在外地工作的群体节假日回乡探亲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难题。今年“520”遇上周末,区民政局早在5月17日就发出5月20日照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并且通过书面张贴以及e龙岩、市服务行政中心网站发布发动宣传,备足了人手。据统计,当天共有132对情侣登记结婚。




新罗区审改办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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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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