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王倩要闻来源:新罗区环保局点击数:101更新时间:2018-04-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27日我局拟对龙岩市金融机械有限公司装载机轮辋喷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7-2306075、2529157(市行政中心新罗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新罗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3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装载机轮辋喷漆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西路68号(龙州工业园核心6-1地)

建设单位

龙岩市金融机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西路68号(龙州工业园核心区6-1地块),项目原建设内容与规模:年产装载机轮辋5万套、车桥0.5万件、配重块0.5万件的规模。本次技改内容与规模:取消车桥(外壳)和配重块的生产,只进行年产装载机轮辋5万套,对原有的手工刷漆、自然晾干油漆工序技改为密闭喷漆室喷漆、烘(晾)干房烘(晾)干,并配套相对应的环保治理设施。增设了抛丸房、2座密闭水帘式喷漆房、1座烘(晾)干房、1台生物质颗粒烘干炉为烘干房供热,项目技改投资1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对本项目的影响

采取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帘式喷漆房内漆雾用水经物化法破乳、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设施处理后达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2、项目电加热炉工段产生的烟尘设集气罩收集后经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设施处理;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须经自带的除尘器+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通过水帘除漆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室至烘干室链条式廊道须进行密闭;烘干房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烘干炉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台帐,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建设符合中相关规定的贮存场所分类贮存废油漆桶(定期由厂家回收)、漆渣(含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并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不外排。其它钢材边角料、金属屑等各类一般固废产品分类收集堆放统一出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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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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