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13日我局拟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龙岩适中服务区B区加油站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7-2306075、2529157(市行政中心新罗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新罗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3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龙岩适中服务区B区加油站改扩建工程建设 |
建设地点 |
龙岩市新罗区漳龙高速公路K78+200m(往漳州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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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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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漳龙高速公路K78+200米(往漳州方向)。原项目位于服务区西侧,占地面积770平方米,采用普通钢制油罐,储油能力为3个30m3汽油罐及1个50m3的柴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油罐总容积为115m3,设4个加油岛及4台加油机,属二级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本次改扩建主要内容:拆除原加油站重建并扩建。位置由原服务区西侧移至服务区南侧,改扩建项目用地面积2000m2,主要由1栋1层框架结构站房、1栋单层轻钢结构加油棚及油罐区组成,采用SF双层油罐,储油能力为1个容积为50m3的柴油罐,1个50m3的92#汽油罐,1个50m3的95#汽油罐,1个50m3的98#汽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油罐总容积为175m3,设6个加油岛及6台加油机(一机四枪),属一级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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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废气、废水和固废对本项目的影响。 采取措施: 1、加油站汽、柴油等设备与站外周边建筑物安全距离设计应符合要求。项目配套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 2、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冲洗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所有废水再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深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隔油沉淀池收集的浮油及清罐时油罐底的废油渣属危险废物,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的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并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5、项目设备的选型要严格把关,生产中应按规定对设施定期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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