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区人社局--龙岩市新罗区人社局 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列、调整部分权责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下属中心: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龙新政综〔2018〕114号)精神,并参照省、市人社系统权责清单有关事项,决定调整3项权责事项,增列2项权责事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调整的权责事项,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依法规范用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调整后的权责事项有效运行。
附件:1、调整的权责事项目录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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