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街道开展小餐饮登记证办理工作
自2月5日,中城街道启动小餐饮登记办理工作以来,在便民服务大厅增设小餐饮登记窗口,制定办事指南,引导群众持证、亮证、守法经营。2月份至3月份期间中城街道已办46份“小餐饮登记证”,标志着中城街道办理小餐饮登记证步入正轨。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小餐饮”,未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要求,但是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均可携小餐饮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四项申请材料,向所在街道人民政府指定的便民服务中心申领“小餐饮登记证”,该证有效期为2年。
为推进登记工作,中城街道发动社区食药协管员对辖区内已备案小餐饮认真审核其有效性,对未备案且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加强引导、鼓励办证,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的宣传工作,向群众、特别是小餐饮、小吃店和小饮品店等餐饮服务者提供解释有关条例,引导具备条件的餐饮服务者申请办理小餐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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