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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索引号:LY01101-3000-2018-00061文号:龙新政办〔2018〕86号公文时间:2018-06-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295号)精神,即日起启用“龙岩市新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壹枚。


附:印  模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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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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