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闽发改农业[2010]769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内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规划内人口包括部核定农村行政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和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规划内剩余乡镇的《实施方案》以乡镇为单元编制,编制应具有丙级以上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时间要求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区水利局转报市发改委、水利局审查。
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内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2、新罗区各乡镇规划内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明细表
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新罗区水利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