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今年继续实行普惠制和重点制项目相结合,着力解决好农民关心的急事、农业需要的难事、农村需办的大事,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按照村级决策,镇(街)审核,区级审定的程序办理,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提出申请,填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上报(见附表一、表二),财政局、农业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按职责审查批准。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从2018年项目库中选择。
(二)自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街道除外),从未实施过一事一议项目的龙门镇赖坑村、东肖镇邦山村、红坊镇下洋村、紫安村、岭背村、铁山镇平林村、李九村、适中镇营坑村、雁石镇坪坑村、陈村村、北山村、坷溪村、岩山镇龙山村、山前村、元青村等15个村,相关镇财政所和下村工作队应主动靠前,认真落实,2018年原则上必须安排普惠制项目申报并实施,实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镇的行政村“全覆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每一个村庄,全体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项目完成情况作为下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安排的依据之一。
(三)根据下达的资金计划分配数,各镇(街)综合考虑各行政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平衡因素;2017年已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各镇(街)根据实际,筛选上报一个具有代表性,突出特色和优势,建设群众最急需的农村道路、水利、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重点示范项目,并附重点示范项目简介一份;普惠制项目按各镇(街)人口、行政村数和上年项目完成情况分配,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居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申报的项目只有在村集体投入、部门整合、社会捐赠等项目建设资金到账,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由村级提出申请,镇(街)初审上报,确保项目当年完成;若当年批准的项目没完成,下一年度扣减相同金额的项目补助。
(六)镇(街)上报的公益事业项目必须是当年项目,并要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规定;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村办公场所、农综项目等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七)项目名称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规范格式填写XX路硬化、XX路灯或XX水渠等(见附表三),原则上今年上报的项目必须在当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计算方法
(一)2018年各镇(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总额控制,计算方法、比例按上年规定执行。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工程决算资金小于定额奖补资金时,财政奖补资金按实拨付。
(二)筹资筹劳标准全省统一,即筹资标准为20元/人.年,筹劳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个工日,每个工日折资50元。
(三)筹资人数按户籍人口数不超过85%计算,筹劳人数按户籍人口数不超过65%计算。
四、项目实施
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统一管理和区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采取议标、招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行合同管理,普惠制和重点项目全部实行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招投标和施工,并建立竣工决算制度。
五、项目验收
村民委员会在项目完工1个月内,向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验收申请,由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对项目进行验收。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要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并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经村民监督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同意的验收报告,作为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依据。
六、资金管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事后报账和先建后补的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议事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奖补资金支出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反映,一个年度内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的支出数与兑现到项目的奖补资金数基本一致。镇(街)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必须严格审核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超出规定范围、时间和用途,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质量不符合标准等不符合管理规定的,一律不予报账。
七、监督管理
各镇(街)财政所、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的作用,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的监管,严禁用上年已完工的项目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削弱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效果,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移送追究相关责任。
八、绩效评价
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和方法,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支出绩效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对年度一事一议项目支出进行季度监控和绩效自评,改进管理措施,增强支出责任,充分应用评价结果。
九、上报要求:请各镇(街)于3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zng3296396@163.com)和纸质(加盖镇政府公章)二种形式上报农改股。
附件1: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表
附件2:2018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充表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