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扶建单位:
为做好脱贫攻坚迎检工作,经研究决定,下达雁石镇四集村、万安镇高厦村等脱贫攻坚重点村(迎检点)扶建资金共20万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请各扶建单位按照《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扶贫资金区级报账制管理办法》报账,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2016年12月30日
各扶建单位:
为做好脱贫攻坚迎检工作,经研究决定,下达雁石镇四集村、万安镇高厦村等脱贫攻坚重点村(迎检点)扶建资金共20万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请各扶建单位按照《龙岩市新罗区财政扶贫资金区级报账制管理办法》报账,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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