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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农业局索引号:LY01115-3000-2018-00132文号:龙新农〔2018〕360号公文时间:2018-06-20

局属各单位、各镇(街)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技站: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61号)、龙岩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龙农〔2018〕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新罗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方案(2018-2019年)》、《新罗区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新罗区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等3个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2018年6月20日

新罗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2018-2019年)


为全面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我区畜牧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61号)及《龙岩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龙农〔2018〕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提升沼液沼渣利用水平为突破口,以沼气、生物天然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深化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区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各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目标如下:

2018年,启动实施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加强宣传培训,使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019年,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区现阶段畜禽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以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推广经济实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

1.切实推进源头减量。鼓励饲料加工企业采用现代配合饲料新技术,添加氨基酸、微量元素有机螯合物、植酸酶、益生菌和除臭剂等添加剂,生产低蛋白、低磷、低铜、低锌配合饲料,有效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粪污中氮磷、铜锌排放。全面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养殖技术,实行人工、机械清粪,严禁水冲粪;改装节水式饮水器,做到雨污、饮污、粪尿分流;配套建设粪便发酵设施设备。

2.全力推进沼液肥料化。厌氧池容量应与养殖规模相匹配,沼液后处理用于植物吸纳,养殖场配套的吸纳地不够的,其沼液必须相应采取就地“小循环”、就近“中循环”、区域“大循环”肥料化利用;粪便经发酵后由有机肥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成为商品有机肥。对附近有足够消纳地的养殖场,按照种养结合原则,沼液就地肥料化利用,并配套存贮不少于3个月的贮液池和配肥池、沼液灌溉利用管网等设施设备。对附近没有消纳地的养殖场,沼液应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统一收集,进行异地“中循环”或“大循环”肥料化利用;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在田间地头配套存贮不少于3个月的贮液池和配肥池、沼液灌溉利用管网等设施设备。

3.扎实推进有机肥生产。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统一收购养殖场经发酵的粪便或腐殖质等有机肥加工原料,加工成为商品有机肥。鼓励支持附近没有足够消纳地的养猪场,采取异位发酵床技术模式处理粪污,并配套源头减量化设施设备;养猪场粪污经发酵降解后的腐殖质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应销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作为有机肥加工原料,实现肥料化利用。

4.全面推进猪场粪污综合利用。对采用沼气工程处理粪污的养猪场,厌氧池容量应与养殖规模相匹配;沼液后处理设施设备及其工艺能满足深度处理工艺要求;经深度处理的废水回用冲洗猪栏前须经消毒工艺处理并达到兽医卫生标准,确保病原体失活,严防二次污染和扩散;建立养猪废水在场内闭合循环回用模式,严禁废水外排。收集的猪粪进行综合利用,作为食用菌栽培基质或转化为动物蛋白(饲喂蚯蚓、黑水虻和蝇蛆等)或在场内发酵后销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生产商品有机肥。

5.探索推进牛粪发酵后垫料利用。支持养牛场建立粪便、沼液两同步循环利用生态养殖模式。养牛场应配套源头减量化设施设备,牛粪收集后集中进行有氧发酵,发酵后的腐熟牛粪回用作为牛床垫料,最后再将牛床垫料作为有机肥加工的辅料,实现肥料化利用。支持养牛场在田间地头兴建贮液池、铺设灌溉管网等设施设备,以及沼液运输车辆等。

6.推进鸡粪资源化综合利用。支持大型养鸡场配套建设鸡粪有机肥加工厂。养鸡场应配套鸡粪收储、运输、有机肥加工等设施设备,实现鸡粪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收集养鸡场户的鸡粪,开展鸡粪有机肥加工,第三方服务机构应配备密闭式鸡粪收集运输车辆 ,确保运输过程中鸡粪沿途不掉落和臭气不散发。

7.推进猪场粪污能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收购猪场全量粪污进行集中处理。第三方服务机构应配套粪污运输车辆、大型厌氧发酵池(罐)等设施设备,开展沼气利用。沼液须经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法严格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加工生产液态有机肥。

8.推进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附近没有足够消纳地且所建设的沼气工程及沼液后处理工艺、设施设备完备的养殖场,应配套源头减量化设施设备,收集的粪便进行综合利用;沼液经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法严格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局成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畜牧、种植、农技、土肥、经作、检测、农机等方面人员组成,全面协调推进和技术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2.强化项目带动。全面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整建制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支持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和配套设施改造升级、田间地头建设储粪池、沼气工程等内容。

3.强化责任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由各镇政府负总责。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镇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逐级开展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全面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农业局、环保局要联合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具体考核办法,坚持“以奖促用”、“以管促用”相结合,从组织领导、扶持政策、政策落实、执法监管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每年对各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和重点支持,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约谈问责。

4.强化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回头看”,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坚决避免“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要严格落实区政府下达各镇的生猪养殖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对超过区控指标的立即全面调减到位,对未超过区控指标的维持在现有水平,并进一步明确每个养殖场饲养规模上限,严禁超量饲养。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建档立卡、一场(户)一档管理,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实现精准监管。要积极配合环保等部门严格执法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推动各地完善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加大查处力度,增强执法威慑力。要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网络投诉平台、新闻媒体等途径,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遏制畜禽违法养殖和污染环境行为。

5.强化机制创新。加快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工程包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降低运行成本,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粪污资源化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政府引导、部门监管、业主付费、专业处理、市场运作的第三方运营机制,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支持建设若干区域性沼液配送服务中心,加强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开展沼液储运、垫料供应、管网管护、统一防虫防臭施肥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动落实财政、土地、电价、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从事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和组织有合理的收入。

6.强化科技支撑。充分依托“福建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龙岩学院”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产、学、研、推”联合协作,研究、总结和集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制定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根据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畜种、不同规模,因地制宜推广经济实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在粪污处理中,推广密闭式发酵、生物转化和微生物菌剂、臭气控制菌剂等新技术、新措施,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积极组织鼓励养殖场开展美丽畜牧场评选活动,培育和树立典型,示范引领生态畜牧业发展。







新罗区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

(2018-2022年)


根据《福建省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闽农综〔2018〕61号和《龙岩市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龙农〔2018〕7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现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着力做好“替”、“减”文章,提高有机肥资源利用,提倡科学施肥,减少化肥施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各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目标如下:

2018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3%;

2019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比2018年减少2%;

2020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

2021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

2022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1%,全区化肥使用总量(折纯)控制在9051吨以内(详见附表1)。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发展绿肥种植。根据我区冬季气候及冬闲田分布区域特点,重点在中稻和晚稻的冬闲田推广冬种紫云英绿肥,选择有水源或灌溉设施的果园种植紫云英。通过建立核心示范片,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报道,促进全区绿肥生产与发展,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减少化肥施用量。2018年全区示范推广冬种紫云英绿肥2.50万亩、2019年推广2.60万亩、2020年推广2.60万亩、2021年推广2.75万亩、2022年推广2.90万亩(详见附表2)。

(二)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通过合理利用有机养分资源,优先扶持适度规模经营、连片种植的经营主体,对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施用商品有机肥,建立一批有机肥替代、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推进全区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2018年全区示范推广及辐射带动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3.3万亩、2019年推广3.9万亩、2020年推广4.5万亩、2021年推广4.8万亩、2022年推广5.0万亩(详见附表3)。

(三)加快实施稻田秸秆还田。在粮食主产区结合水稻机械收割,将稻草粉碎就地翻压回田。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及时灌水、适量施用氮肥与秸秆腐熟剂等方法,加快稻草腐熟。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使用量。2018年全区实施稻田秸秆还田2.00万亩、2019年实施2.75万亩、2020年实施3.75万亩、2021年实施4.30万亩、2022年实施4.40万亩(详见附表4)。

(四)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发放施肥建议卡、技术指导与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求,制定发布主要农作物专用配方,优化氮、磷、钾配比,促进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配合。选择基础条件好、集中连片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作为示范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建立一批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通过项目实施,改进因土、因作物施肥技术,不断优化施肥结构,提高肥料的有效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2018年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1.0万亩(次)、2019年推广22.9万亩(次)、2020年推广24.9万亩(次)、2021年推广25.8万亩(次)、2022年推广26.8万亩(次)(详见附表5)。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科学施肥、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对农民、农业技术人员、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进行系统培训,着力提高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科学施肥水平。

(二)突出典型示范。支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统测、统配、统产、统供、统施等服务,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科学施肥,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施用配方肥、生物有机肥、水溶性肥等新型肥料。

(三)强化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科研、教学机构在技术和信息领域的优势,依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专家组,开展协作攻关,研究、集成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

(四)落实目标考核。强化属地责任,将化肥减量增效要求纳入农业系统绩效考核范围。按区域、按年度、按项目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季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表1

2018-2022年新罗区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目标

单位:吨(折纯)

镇街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大池

927.3

908.8

890.6

881.7

872.9

小池

451.1

442.1

433.2

428.9

424.6

龙门

733.3

718.7

704.3

697.2

690.3

江山

560.7

549.5

538.5

533.1

527.7

西陂

124.2

121.7

119.2

118.1

116.9

曹溪

568.4

557.1

545.9

540.5

535.1

东肖

302.6

296.6

290.7

287.8

284.9

红坊

1255.2

1230.1

1205.5

1193.4

1181.5

适中

1406.5

1378.4

1350.8

1337.3

1323.9

铁山

338.5

331.8

325.1

321.9

318.7

岩山

38.8

38.0

37.3

36.9

36.5

雁石

939.0

920.2

901.8

892.8

883.8

苏坂

617.9

605.5

593.4

587.5

581.6

白沙

971.0

951.6

932.5

923.2

914.0

万安

352.1

345.1

338.2

334.8

331.4

东城

6.8

6.7

6.5

6.5

6.4

南城

19.4

19.0

18.6

18.5

18.3

中城

1.9

1.9

1.9

1.8

1.8

合计

9614.6

9422.4

9233.9

9141.6

9050.2


附表2

2018-2022年新罗区推广绿肥种植面积

单位:亩

镇街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大池

2500

2600

2600

2750

2900

小池

2500

2600

2600

2750

2900

龙门

600

624

624

660

696

江山

2000

2080

2080

2200

2320

西陂

50

52

52

55

58

曹溪

500

520

520

550

580

东肖

500

520

520

550

580

红坊

1500

1560

1560

1650

1740

适中

2500

2600

2600

2750

2900

铁山

1500

1560

1560

1650

1740

岩山

2950

3068

3068

3245

3422

雁石

2000

2080

2080

2200

2320

苏坂

1400

1456

1456

1540

1624

白沙

2500

2600

2600

2750

2900

万安

2000

2080

2080

2200

2320

合计

25000

26000

26000

27500

29000

附表3

2018-2022年新罗区推广商品有机肥面积

单位:亩

镇街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大池

4400

5200

6000

6400

6667

小池

4275

5052

5830

6218

6477

龙门

405

479

552

589

614

江山

2450

2895

3341

3564

3712

西陂

395

467

539

575

598

曹溪

1045

1235

1425

1520

1583

东肖

1410

1666

1923

2051

2136

红坊

1830

2163

2495

2662

2773

适中

1585

1873

2161

2305

2402

铁山

1770

2092

2414

2575

2682

岩山

3900

4609

5318

5673

5909

雁石

2140

2529

2918

3113

3242

苏坂

5500

6500

7500

8000

8333

白沙

1345

1590

1834

1956

2038

万安

550

650

750

800

833

合计

33000

39000

45000

48000

50000

附表4

2018-2022年新罗区稻田秸秆还田面积

单位:亩

镇街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大池

1324.8

1821.7

2484.1

2848

2915

小池

956.4

1315.0

1793.2

2056

2104

龙门

963.6

1325.0

1806.8

2072

2120

江山

1107.9

1523.3

2077.3

2382

2437

西陂

121.2

166.7

227.3

261

267

曹溪

646.1

888.3

1211.4

1389

1421

东肖

939.4

1291.7

1761.4

2020

2067

红坊

1484.8

2041.7

2784.1

3192

3267

适中

3481.2

4786.7

6527.3

7485

7659

铁山

562.4

773.3

1054.5

1209

1237

岩山

577.0

793.3

1081.8

1240

1269

雁石

2985.5

4105.0

5597.7

6419

6568

苏坂

1166.1

1603.3

2186.4

2507

2565

白沙

2166.1

2978.3

4061.4

4657

4765

万安

1517.6

2086.7

2845.5

3263

3339

合计

20000.0

27500.0

37500.0

43000

44000

附表5

2018-2022年新罗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单位:亩(次)

镇街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大池

13911

15170

16495

17091

17753

小池

10042

10950

11907

12337

12815

龙门

10118

11034

11997

12431

12913

江山

11633

12685

13793

14292

14846

西陂

1273

1388

1510

1564

1625

曹溪

6783

7397

8043

8333

8656

东肖

9863

10756

11695

12118

12588

红坊

15591

17002

18487

19155

19897

适中

36553

39860

43342

44908

46649

铁山

5905

6439

7002

7255

7536

岩山

6059

6607

7184

7443

7732

雁石

31348

34184

37169

38513

40006

苏坂

12243

13351

14517

15041

15624

白沙

22743

24801

26967

27941

29024

万安

15935

17377

18894

19577

20336

合计

210000

229000

249000

258000

268000


新罗区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方案

(2018-2022年)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61号)和《龙岩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龙农〔2018〕7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推进病虫害科学防控,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至2022年,全区各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目标如下:

2018年,全区农药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3%;

2019年,全区农药使用量比2018年减少2%;

2020年,全区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

2021年,全区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

2022年,全区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1%,全区农药使用总量控制在593吨以内。

各镇(街道)2018—2022年各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目标参照全区执行,农药使用量比前一年分别减少3%、2%、2%、1%和1%(详见附表1)。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测预警。按照“互联网+”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信息化处理系统及调度指挥平台建设,提高预报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到位率,逐步构建互通互联的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病虫测报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充分发挥重点区域病虫监测站作用,规范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调查,为科学防控提供决策依据。

(二)推广绿色防控。以果菜茶等作物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为重点,开展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持续扩大绿色防控覆盖面。2018年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48万亩次、2019年达到53万亩次、2020年达到55万亩次、2021年达到57万亩次、2022年达到58万亩次(详见附表2)。

(三)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大力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高毒农药淘汰力度,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农药使用量。支持病虫专业化防治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替代跑冒滴漏落后植保机械,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因地制宜推广自走式喷杆喷雾机、高效常温烟雾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植保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采用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提高喷雾对靶性,降低飘移损失,提高农药利用率。

(四)强化统防统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病虫专业化防治组织,推广全程承包防治服务模式。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病虫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市场化、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2018年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到16万亩次、2019年达到23万亩次、2020年达到28万亩次、2021年达到31万亩次、2022年达到31万亩次(详见附表3)。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农药减量使用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考核指标体系。各镇(街道)农业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区要求,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明确本地农药减量使用、推广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计划,层层落实农药减量增效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

(二)强化技术支撑。成立由农、科、教及企业组成的农药零增长减量化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针对我区农作物生产布局与病虫害发生特点,开展“产、学、研、推”联合协作,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与植物疫情风险分析,研究、提出快速检测与鉴定方法、监测和防治关键技术,协助开展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以及新型、高效农药器械研发与推广等工作,按照安全、有效、生态、环保的要求,集成推广一批安全有效、便捷易行、经济实用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三)抓好典型示范。在15个镇(街道办事处)以粮食及果菜茶生产为重点,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带动不同作物、关键时期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实施。在苏坂、雁石镇、铁山镇、江山镇、大池镇、红坊镇等以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或优质农产品基地为重点,分别建立果树、茶叶、蔬菜等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示范推广绿色防控综合技术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农业资源禀赋,按照《福建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方案》有关技术要求,探索、建立以病虫专业化防治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以专业化统防统治为主要形式,以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为重点内容的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基地,在田间做,在田头教,带动农药减量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技术资料、明白纸等宣传媒介对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宣传安全用药技术、成效和经验,切实做到安全用药宣传挂图、明白纸进村入户。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业部门要整合培训力量,将绿色防控、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等内容纳入各类农业技术培训中,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

(五)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结合实施绩效考核,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加强督查指导,力争将农药减量使用纳入地方绩效考核目标。农药减量使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在绩效考核时应予以加分。省厅将在关键时期组织专家对各地农药减量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将予以通报。




















附表1

2018—2022年新罗区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目标

单位:吨、万亩次

年 份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全区农药

使用量

631

617

605

599

593

全区农药使用量比前一年减少

3%

2%

2%

1%

1%

各镇(街道)农药使用量比前一年减少

3%

2%

2%

1%

1%

备注

 








附表2

2018-2022年新罗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任务分解

单位:万亩次

各镇、街道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曹溪街道

1.74

1.92

1.99

2.07

2.10

东肖

1.38

1.53

1.58

1.64

1.67

适中镇

6.87

7.58

7.87

8.15

8.30

西陂街道

0.39

0.43

0.45

0.46

0.47

红坊镇

3.13

3.46

3.59

3.72

3.78

龙门镇

2.15

2.37

2.46

2.55

2.60

大池镇

4.05

4.46

4.63

4.80

4.88

小池镇

2.87

3.16

3.28

3.40

3.46

江山镇

3.57

3.94

4.09

4.24

4.32

万安镇

3.00

3.31

3.45

3.56

3.63

白沙镇

4.99

5.52

5.72

5.93

6.03

雁石镇

6.09

6.73

6.98

7.24

7.36

苏坂镇

4.72

5.23

5.41

5.61

5.72

岩山镇

1.96

2.16

2.25

2.33

2.37

铁山镇

1.09

1.20

1.25

1.29

1.32

合计

48.00

53.00

55.00

57.00

58.00

附表3

2018-2022年新罗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任务分解

单位:万亩次

各镇、街道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曹溪街道

0.58

0.83

1.01

1.12

1.12

东肖

0.46

0.66

0.81

0.89

0.89

适中镇

2.29

3.29

4.00

4.43

4.43

西陂街道

0.13

0.19

0.23

0.25

0.25

红坊镇

1.05

1.50

1.83

2.02

2.02

龙门镇

0.72

1.03

1.25

1.39

1.39

大池镇

1.35

1.95

2.36

2.61

2.61

小池镇

0.96

1.37

1.67

1.85

1.85

江山镇

1.19

1.71

2.08

2.31

2.31

万安镇

1.00

1.44

1.75

1.95

1.95

白沙镇

1.66

2.39

2.91

3.23

3.23

雁石镇

2.03

2.92

3.55

3.93

3.93

苏坂镇

1.57

2.26

2.76

3.05

3.05

岩山镇

0.65

0.94

1.15

1.27

1.27

铁山镇

0.36

0.52

0.64

0.70

0.70

合计

16

23

28

31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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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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