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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林业局索引号:LY01117-2500-2018-00071文号:龙新林[2018]243号公文时间:2018-06-26
系统有关单位:
  为规范林业植物检疫秩序,严厉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与扩散传播,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林防〔2018〕98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18年6月1日-10月31日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新罗区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罗区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进出口林产品安全”联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质检办动联〔2017〕999号)的精神,按照《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林防〔2018〕98号)要求,加强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合作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加大检疫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各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松木及其制品等行为,有效防止疫情人为传播扩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加工、经营进口木材的单位(个人),加工、经营、调运、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发生松材线虫病县级行政区内松木采伐、运输、加工企业(个人)。
  三、查处重点
  (一)不遵守《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相关规定,擅自非法采伐、捡拾、存放、运输松疫木或借松材线虫病除治之机盗砍滥伐松木、非法买卖松疫木等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疫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无正规手续调运、加工、经营进口木材等违规行为。
  (五)未按规定开展引进苗木隔离试种等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日,为专项行动准备阶段。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内检查对象和查处重点,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培训,抽调森防、林政、森林公安、林木种苗、林业执法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8年7月1日-9月30日,为专项行动实施阶段。根据行动实施方案全力开展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务求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要全面加强和规范本辖区内的疫木管理,防止疫木流失,对造成疫木流失的专业防治队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列入失信“黑名单”;对擅自非法采伐、运输、买卖、经营加工疫木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引起重大疫情的或有引起重大疫情危险,情节严重涉嫌刑事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加大对省外调入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复检和查处力度,对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松木的违法犯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三要规范引种隔离试种管理,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地点和时间隔离试种、擅自分散种植等违规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20日,为专项行动总结阶段。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成功经验、所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区分别于2008年、2014年2017年三次受到松材线虫病入侵,发生了松材线虫病疫情。虽然在新罗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相关镇街、林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拔除了疫点,消灭了疫情,但我区作为闽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物流非常频繁,建设项目众多,项目地点星罗棋布,松材线虫随松木及其制品传入机率居高不下的态势没有改变,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开展专项行动,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实际,摸排检查对象,明确查处重点。林政、森林公安、森防、林木种苗、林业执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理安排检查人员、车辆和经费,加强检疫执法业务培训,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微信、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打击作为林业植物检疫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大案要案或社会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汇总检查影像资料及行动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汇编后及时报送信息网,总结材料(含汇总表)于 10月20日前报区森防检疫站。 




新罗区林业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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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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