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新罗区优化整合镇(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编委〔2016〕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镇(街)药具管理工作移交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药具管理工作人员。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一至两名医学院校中专以上学历人员,负责本镇(街)药具管理与发放工作,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做好交接工作。村级药具管理人员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是否需要更换为村医,村(居)药具管理员服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2、落实药具移交工作。各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以前完成药具工作的移交。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药具管理员要主动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接手的药具管理员进行“一对一”的业务方面指导,使其基本掌握药具管理与发放工作流程,掌握药具工作表格的填写,药具报表的上报以及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等业务。
3、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仍为药具发放网点。
4、北城街道辖区内暂时未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具管理工作仍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后,择时移交。
附件:新罗区镇(街)药具管理工作移交单
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5日
附件: 新罗区镇(街)药具管理工作移交单
材料/物品 |
有/无 |
材料/物品清单(名称、数量) |
合计 数量 |
备注 |
日常工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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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年)归档材料、2018年上半年药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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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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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具管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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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药具管理工作规范、上墙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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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具培训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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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具宣传挂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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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具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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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库存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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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具仓库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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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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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账号、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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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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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全镇(街)网点情况、各村(居)药具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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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三份,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留存一份,区卫计局妇幼健康股留存一份。
移交单位: (盖章) 负责人: 药管员:
接收单位: (盖章) 负责人: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