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龙新审改办〔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山镇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江政[2017]436号),对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并调整。现决定承接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审核转报事项,现给予公布,请各村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
江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