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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数:58更新时间:2013-11-20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条例》规定和《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服务。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公开经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算和决算,同时作出说明。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各县(市、区)应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坚持县、乡、村三级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补偿定期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中小学经费保障及使用情况、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大型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推动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文化与出版局、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开每年定期下达企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企业的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提高国有资产信息的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开各级各部门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情况和我市“十二五”各项规划。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公开古田、高陂、白沙、永福、才溪等5个省级试点镇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肖等10个市级试点镇总体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五大战役”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五大战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进度每月在“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和相关部门网上公开。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卫生局、统计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屏和“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应当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以及收费的公开,逐步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应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部门专网、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有序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学校、医院、计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学校方面,要重点公开招生信息和收费情况。医院方面,要重点公开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情况。其他单位,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各行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具体规定,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委、电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本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及时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市公安、环保、农业、建设、卫生、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农业局、建设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运作机制。各县(市、区)档案馆、图书馆年内要全部建成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对外服务。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供公众查阅。[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文化与出版局、数字办、档案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要确定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司法局、人事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公共查阅场所管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文化与出版局、档案局、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6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备案。要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推动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要适时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抽查,对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通报和问责,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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