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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数:61更新时间:2013-11-20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具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落实海西规划,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龙岩作出积极贡献。
   一、推进财政性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公开经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算和决算。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有步骤地推进“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统计以及相关数据的衔接等基础性工作,适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和行政经费决算数等内容。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执行情况,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点公开古田等6个省级试点镇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肖等9个市级试点镇总体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五大战役”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五大战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进度每月在“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和相关部门网上公开。及时公布“三维对接项目”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进行全面公开。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规划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卫生局、统计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行政审批公开。推进行政审批程序化、公开化,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通过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屏和“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以及收费的公开,逐步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两公告”、“五公布”制度,“两公告”即房屋征收公告、补偿决定公告,“五公布”即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事故单位名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责任单位:市安监局、食品安全办、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主动公开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通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工作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学校、医院、计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学校方面,要重点公开招生信息和收费情况。医院方面,要重点公开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情况。其他单位,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委、电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畅通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全市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都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数字办、档案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要确定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司法局、人事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配套制度。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等基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和管护,运用监察结果作为工作考核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数字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档案局、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6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备案。要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推动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要适时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抽查,对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通报和问责,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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