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后勤队伍及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1.电工:1名,男性,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3周岁~45周岁(1993年3月1日~1971年3月1日间出生),具有高压电工证,三年及以上强电、电梯、空调等工作经验。
2.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助产士:1名,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助产士专业毕业,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管护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人民医院人事科(10号楼7楼),联系电话:0597—3102926;
3.报名材料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1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表。
三、考试内容范围、时间、地点
㈠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内容:
⑴电工:用电相关知识;
⑵助产士:基础护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9:00;
3.笔试地点:10号楼五楼会议室;
4.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对于科室人员紧缺、急需补充的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5.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确定。
6.面试题为公共题及专业题。
7.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录取办法
1.根据招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除体检标准外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需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3.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
4.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龙岩人民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规定》(龙人医【2014】22号)文件标准执行。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1.电工:1名,男性,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3周岁~45周岁(1993年3月1日~1971年3月1日间出生),具有高压电工证,三年及以上强电、电梯、空调等工作经验。
2.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助产士:1名,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助产士专业毕业,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主管护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人民医院人事科(10号楼7楼),联系电话:0597—3102926;
3.报名材料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1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表。
三、考试内容范围、时间、地点
㈠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内容:
⑴电工:用电相关知识;
⑵助产士:基础护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9:00;
3.笔试地点:10号楼五楼会议室;
4.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对于科室人员紧缺、急需补充的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5.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确定。
6.面试题为公共题及专业题。
7.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录取办法
1.根据招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除体检标准外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需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3.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
4.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龙岩人民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规定》(龙人医【2014】22号)文件标准执行。
龙岩人民医院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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