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充分发挥综治管理员专业队伍队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经南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程序和标准,公开选拔聘用一批社会优秀人才,组建南城街道综治管理员专业队伍,解决群防群治力量薄弱的问题。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管理员专业队队员13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街道和社区基层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自愿从事综治管理专业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责任心、工作勤奋、无违法乱纪行为;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类疾病,其他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 |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岗位要求 |
工作地点 |
岗位 类别 |
01岗 |
外勤队员 |
12 |
男 |
1、年龄18周岁-4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4.9);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退伍军人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或体育特长生或专业运动员; 4、通过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 5、中文系(含文秘专业),有一定文字功底的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官或者有特殊技能人员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
南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
一类岗 |
02岗 |
内勤队员 |
1 |
女 |
1、年龄38周岁以下; 4、能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保守工作机密。 |
南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
二类岗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在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出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或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由于违纪违规或因各种原因向用人单位辞职或被辞退、开除解聘处理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刑事处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的;
7.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起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东北路3号11层)。联系人:黄颖斌,联系电话:0597—3292980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复(退伍)军人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户口所在地镇街出具的计生、综治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照2张;
(4)填写完整的《综治管理员专业队队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我街道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由街道抽人组成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体能测试、面试二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招聘各环节信息、成绩均在南城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50%)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实时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占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人员面试后考官组直接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实时公布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体检。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对资格审查和考试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五)政审
南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三、 聘用与待遇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南城街道办事处订立合同,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资待遇:外勤队员工资(不含绩效工资)2200元左右(扣除单位缴交的“五险”);内勤队员工资(不含绩效工资)2000元左右(扣除单位缴交的“五险”),按国家规定享年假等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由南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南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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