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海丝书法大展赛征稿启事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中国龙岩》点击数:56更新时间:2015-04-08
  海上丝绸之路,是指古代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交往的海上通道。发展中国海丝经济圈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泉州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唯一认定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也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积淀深厚,书画艺术源远流长,蔡襄、张瑞图、弘一法师、吴鲁、梁披云等即为其中的佼佼者。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艺术,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促进东亚文化之都泉州与各地的书法艺术交流与合作,在成功举办2009中国海西书法篆刻大展赛、2011年第二届、2013年第三届中国海西书画大展赛的基础上,特于2015年举办新一届书法展览活动,并更名为第四届中国海丝书法大展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泉州市书法家协会  泉州书法院  泉州青年书法会馆  东南网

  策展承办:紫砚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媒体宣传:书法报  书法导报  中国书画报  中国书法家论坛等

  二、征稿内容

  (一)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二)投稿要求

  1、参赛作品包括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内容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作者以自作诗文参赛。草、篆书法作品须附释文。每人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2、书法作品:作品规格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横竖不限,手卷、册页规格不限。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审。

  3、篆刻作品:篆刻作品请寄印稿6-8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作者寄交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单位收藏。如不寄交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4、所有作品请勿装裱(特殊形式可用浆糊简单托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另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200字以内艺术简历各1份。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费。

  (四)作品评审

  聘请中国书协评委和国内权威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中国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具备中国书协会员资格的作者凭获奖证书复印件)可免初评,直接进入第二轮评审。邀请新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五)福建省非省书协会员作品入选,作者具备加入福建省书协的条件。

  (六)奖项设置和获奖待遇

  1、共评出入展作品125件(含获奖作品25件),设置如下:

  金奖作品2件:收藏费每件20000元;

  银奖作品8件:收藏费每件10000元;

  铜奖作品15件:收藏费每件4000元;

  入展作品100件:收藏费每件1000元。

  2、另外评出入选作品100件,作品入编作品集。

  3、以上作者每人赠送作品集一册,颁发精美入展和入选证书。

  4、前100名投稿的中国书协会员,每人另赠价值500元的纪念品一份。

  5、承办单位将择优为入展和入选作者提供优质宣传推广平台,包括举办作品展、出版作品集和作品经纪代理等。

  三、投稿方法

  投稿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田安路青少年宫文化中心三楼青年书法会馆 

  收件人:庄崇宏  0595-2795 8888  133 6595 0000

  邮编:362000    邮箱:1991688589@qq.com 

  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为防止作品丢失,建议作者用快递或挂号寄出。

  四、其他事项

  (一)活动进程

  1、评审时间:2015年6月

  2、展览时间、地点:2015年11月份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期间在泉州展出

  (二)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到泉州参加展览和交流活动,组委会承担交通、食宿费用。

  (三)收藏费为税前金额。收藏费、证书、作品集和纪念品由承办单位负责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汇寄给获奖者。

  (四)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来稿作品所有权归承办单位。

  (五)凡投稿参赛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六)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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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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