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点击数:27更新时间:2015-09-0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为了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我市地方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的前瞻性,提高立法质量,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程度,市人大常委会特向社会各界征集2016年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均可以通过写信、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立法项目建议要围绕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
  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2015年9月30日截止。
  通信地址: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364000  传真:0597-3383026 
  联系人:邱夏雯
  邮箱: lyrdfgw@sina.com

欢迎您使用 “民意征集”,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将有助于您的留言能得到及时互动答复。

涉及以下内容的留言不属于“民意征集”受理范围:

1、无实际内容的;

2、以盈利为目的的推销广告;

3、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您的姓名:(必填)
您的电话:(必填)
您的邮箱:
验证码:(必填)
您的内容:(必填)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林小华
评论
我要提问
姓  名: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