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 记忆”2016龙岩市“非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中国龙岩》点击数:149更新时间:2016-02-03

为促进群众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珍视和保护,记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发展,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于今年举办“传承?记忆”2016年龙岩市非遗摄影展,本次活动旨在以摄影这种形象化的记录手段,视觉思维的激情表达形式和快捷直观的传播方式,能够捕捉到群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互动的精彩瞬间,能够更好的向群众记录、宣传和展示我市优秀的民间文化遗产。

一、主办单位: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龙岩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龙岩市艺术馆、龙岩市博物馆、龙岩市摄影家协会

二、截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以作品发送日期为准。

三、展览时间:2016年5月

展览地址:龙岩市艺术馆一楼展厅、龙岩市博物馆

四、作品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作品的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龙岩市艺术馆官方网站、时光摄影网公布。
  五、作品要求

1、内容为我市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目前我市未收入名录但内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作品,也可参加。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请参阅http://www.lyart.org/(龙岩市艺术馆官网)

2、传统节日、“文化遗产日”等期间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3、提倡和鼓励投稿者用真实性影像参展,只允许做反差、色彩、锐化、降噪、白平衡、明暗渐变、彩色转黑白、修去少量显著感光元件灰尘花点方面的调整,不允许做任何改变拍摄主体客观事实的添减。

4、参赛作品鼓励近期拍摄为佳。彩色、黑白均可。作品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谢绝在省级以上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作品。

六、投稿方式

本次比赛全部采用网络投稿方式进行,投稿作品为jpg格式,作品长边不少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3M。所有投稿作品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并按要求填写《参赛登记表》,将图片与《参赛登记表》放在同一文件夹内压缩成一个数据包。压缩包以作者姓名进行重新命名。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说明,凡因作者信息、作品文字说明缺失导致的不能参评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联系人:黄菲婧,电话:0597-2293114

投稿邮箱:ly2281393@126.com(邮件发送时须在标题处注明:非遗摄影赛)。

七、奖项设置

获得金银奖的作者不重复。所有参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如下:

金奖1名,颁发奖状及奖金2000元;

银奖3名,颁发奖状及奖金1000元;

铜奖5名,颁发奖状及奖金500元

入选作品100幅,颁发入选证书及奖金100元(获奖除外)

八、特别说明:

1.投稿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活动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获奖作品版权归作者,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包括编辑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公益宣传,不另支付稿酬。

3.活动主办方不对因网络传输原因而导致参加者提交的信息错误或延误承担任何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活动主办方拥有取消本次活动的权利。

4.投稿参加本次活动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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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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