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党政主要领导会商会议备案录(第5次)》精神,为规范区域规划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等设施名称,便利工程建设、社会管理,方便群众日常生活,按照龙岩市规划局、市民政局联合部署,结合城市规划开展外环路以内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方案制定与广泛征求意见工作,一是分别于9月2日、8日、14日分成三大片区征求了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代表、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二是于11月7日,召集了区府办、区人大办、政协办、交通局、文体广新局、龙岩文化研究会、住建局、方志办等单位的代表、专家、学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议定了命名方案;三是经过市级专家组讨论,现予公示,并再次征求意见。
一、命名原则与规定
1.名副其实、规范有序、雅俗共赏、好找易记的基本原则。
2.体现和尊重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原则。
3.层次化、系列化、规范化命名。可结合当地主地名、地理实体方位等信息,形成简单实用、好找好记、导向明确的地名系列。
4.不重名原则,不能与规划区内其它道路重名,并避免同音或相近读音。
5.不以人名作地名。
二、总体命名思路参考
1.吸取老地名资源,当地知名地名尽量保留或衍生,保持地名相对稳定与地名文化的延续。
2.挖掘区域历史人文进行命名,增加地名文化内涵,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3.或者以当地主地名进行衍生命名。
4.结合地理实体的方位命名,形成好找好记、导向明确的地名系列。
三、拟命名道路概况与拟命名方案与说明(详见以下各表)
表1:外环以内未命名的一般道路命名方案一览表
表2:外环以内未命名一般道路命名方案说明表
表3:外环以内未命名的主干路、桥、隧命名方案一览表
表4:外环路与龙岩大道分段命名方案
表5:公园与广场等城建设施命更名方案
表6:规划用名与现有路名重名处理表
四、建议意见反馈途径与时限
如对上述方案有不同意见或好的建议,请于2017年2月5日前书面函寄:新罗区民政局区划地名股(电话:3225382),或发至邮箱:674858216@qq.com,我们将予以综合优选方案上报审定。
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
2017年1月17日
附表下载: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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