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罗区安监局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新安监[2017]163号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权责体系,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08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154号)精神,经区审改办及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后,保留我局权责事项177大项、322子项。其中:行政许可6大项、5子项,行政处罚133大项、315子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6大项、2子项,其他权责事项16项(详见附件)。
请各业务股室、窗口人员按照公布目录做好事项调整规范工作,按规定将相关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严禁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事项。
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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