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局关于公布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新旅〔2017〕166号
局机关各股室,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权责体系,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区政府《关于公布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局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龙新审改办〔2017〕79号)精神,确定保留区旅游局权责事项85大项,61子项,其中:行政处罚41大项、51子项,行政强制2大项,行政监督检查5大项、其他行政权力3大项,公共服务2大项、10子项,其他权责事项32大项(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布。
请相关股室要按照公布目录做好事项调整规范工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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