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地震办公室关于公布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新震〔2017〕15号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154号)和区审改办《关于公布龙岩市新罗区地震办公室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龙新审改办〔2017〕77号)的精神,经审核和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区政府同意,保留区地震办权责事项17大项、9子项,其中:行政确认1大项,行政处罚7大项、9子项,行政监督检查2大项,其他权责事项7大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龙岩市新罗区地震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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