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列4个权责事项的通知
作者:新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要闻来源:新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点击数:1更新时间:2018-07-25

龙新外侨〔201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华侨捐资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龙政综〔2018〕22号)、《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龙新政综〔2018〕199号)文件精神和《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增列4个权责事项(详见附件)。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调整的权责事项,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依法规范用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调整后的权责事项有效运行。



附件: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增列权责事项目录(共4项).xls 


新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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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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