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办出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充分发挥我区名师在课堂教学、课改实验、教育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加快“教育名城”的创建,树立全体教师的楷模,提升名师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新罗教育特色,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区级名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区级名师的评选范围、评选对象、评选条件等按《新罗区区级名师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选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注意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保证推荐人选的广泛性、代表性,充分发挥评选“名师”的引导激励作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校要积极鼓励具备推荐条件的教师参评,凡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原则上均应上报参评。同时,要严格推荐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报送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推荐名单确定后要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新罗区“名师”评选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分学段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应及时将评审情况上报评选管理领导小组。
4.新罗区“名师”评选管理领导小组对参评对象及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区政府审批。
三、推荐名额
本次共评选40名,其中:中职2名,高中5名,初中12名,小学18名,幼儿园3名。
四、推荐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参加“名师”评选的教师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新罗区“名师”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
②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聘任书、符合参评条件的表彰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2012~2017共五个学年度的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公示情况说明、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表一式1份(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③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材料原件;
④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参与科研工作、课题研究、指导培养教师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2.各负责对本校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好《新罗区“名师”参评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3.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9月21日前上报至新罗区教育局人事股。基层以校为单位上报,逾期一律不接收补报的材料。《新罗区“名师”参评人员情况汇总表》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五、组织机构
为使评选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新罗区2017年‘区级名师’评选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林勇超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詹炳岳 区人社局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廖志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 俊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干部
吴文芬 区教育局副局长
施荣周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干部
卢中金 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谢德峰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教育局人事股。主任由谢德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淑霞(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林益才(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和考核奖惩股副股长)、李伟玉(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副股长)担任,成员:张雁、林贵明、林冬萍、陈华、蒋思愉及各基层中小学校校长。
联系人:林贵明 联系电话:5320122
邮箱地址:xlqjyjrsg@163.com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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