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新罗区教育系统 中小学、幼儿园装修标准(试行)》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促进新罗区教育均衡发展,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基础教育,结合我区实际,从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美观的原则出发,制定本装修标准。本装修标准是控制项目建设水准,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决策的重要依据,适用于新罗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附件:1.新罗区中小学装修标准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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