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6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龙新动卫监罚[2018]26号 | 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 福建省长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91350800MA2YBCJ722 | 林长冰 | 2018年4月18日,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和适中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在对位于适中镇象山村4组后格后岭的福建省长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长冰)的猪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从2010年起开始从事生猪养殖,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福建省长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已构成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违法事实。 |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2000元罚款 | 当事人于2018年6月14日将罚没款缴至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 龙岩市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6月14日 | |
2 | 龙新动卫监罚[2018]27号 | 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 新罗区润达养猪场 | 92350802MA306GGX00 | 陈木崇 | 2018年4月18日,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和适中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在对位于适中镇丰田村李坑城内的新罗区润达养猪场(经营者:陈木崇)的猪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陈木崇从2002年起开始从事生猪养殖,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当事人陈木崇已构成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违法事实。 |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罚款 | 当事人于2018年6月14日将罚没款缴至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 龙岩市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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