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7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者:新罗区农业局要闻来源:新罗区农业局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8-07-2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龙新动卫监罚[2018]28号 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新罗区陈颖颖肉鸡养殖场 92350802MA31GQK68U 陈颖颖 2018年7月4日,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对位于雁石镇岩星村盘壁环路26号的新罗区陈颖颖肉鸡养殖场(经营者:陈颖颖)的鸡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陈颖颖于2006年建场并开始从事肉鸡养殖,一直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当事人陈颖颖已构成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违法事实。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2000元罚款 当事人于2018年7月26日将罚没款缴至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7月26日
2 龙新动卫监罚[2018]29号 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新罗区岳丰养殖场 92350802MA31WPJ313 陈岳中 2018年7月12日,龙岩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雁石镇北河村寨隔壤的新罗区岳丰养殖场(经营者:陈岳中)的猪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陈岳中2007年建猪场并开始从事生猪养殖,一直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当事人陈岳中已构成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违法事实。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罚款 当事人于2018年7月26日将罚没款缴至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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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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