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局长 陈根明
根据《预算法》要求,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经省、市财政审核后2015年全区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比上年增收9291万元,同比增长4.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184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68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023万元,调入资金18358万元,上年结余84388万元,收入总量为528979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799万元(含上级专款、上年结转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完成年度支出预算385954万元的89.6%(年度支出预算数385954万元含:年初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数16542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68403万元、债务转贷6718万元、上年年终滚存结余84388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023万元),比上年增支108542万元,同比增长45.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88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9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620万元,支出总量为498278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701万元,其中:区本级年终滚存结余25731万元;镇、街年终滚存结余49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0701万元均为专项结转资金。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全区地方级税收收入153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比上年增收7431万元,同比增长5.1%。其中:国内增值税153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5%;改征增值税49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1%;营业税448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3%;企业所得税261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6%;个人所得税80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3%;城市维护建设税83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6.3%;土地增值税143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5.1%;契税104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0%。非税收入461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7.7%,比上年增收1860万元,同比增长4.2%。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799万元,比上年增支108542万元,同比增长45.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26万元,比上年减支731万元,同比减幅2.7%;公安安全支出7536万元,比上年增支531万元,同比增长7.6%;教育支出83952万元,比上年增支23508万元,同比增长38.9%;科学技术支出9843万元,比上年减支6262万元,同比减幅3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11万元,比上年增支4404万元,同比增长2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82万元,比上年增支6483万元,同比增长23.1%;节能环保支出8146万元,比上年增支910万元,同比增长12.6%;城乡社区支出22248万元,比上年增支14288万元,同比增长179.5%;农林水事务支出73810万元,比上年增支44033万元,同比增长147.9%;交通运输支出13312万元,比上年增支5798万元,同比增长77.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50万元,比上年减支963万元,同比减幅1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082万元,比上年增支5004万元,同比增长162.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1053万元,比上年增支6634万元,同比增长150.1%;住房保障支出1105万元,比上年增支741万元,同比增长203.6%。
区本级预备费1500万元,已全部用于救灾和其他难以预见的民生和重点支出。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8438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支出,当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102321万元,其中71620万元按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余30701万元作为年终滚存结余,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80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比上年减收16255万元,减幅16.8%。上级补助收入257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712万元,上年结余57388万元,收入总量185396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19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比上年增支16110万元,增长15.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0830万元,调出资金17549万元,支出总量157415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7981万元。结余基金按规定专门用途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我区政府性基金均为区本级,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完成预算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土地招拍挂市场遇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出现大幅短收,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支出相应减少。
(三)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作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入库,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终结余为零。
(四)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2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455万元,上年结余39382万元,收入总量为144094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45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786万元,支出总量为95237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4885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详见决算附表。
(五)2015年度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
2015年,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55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3688万元、专项债券21712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债券47800万元,新增债券7600万元,已全部按规定使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90100万元,其中:负有偿还义务的政府性债务194100万元(一般债务120600万元;专项债务73500万元),或有债务296000万元,负有偿还义务的政府性债务未超过省下达的债务限额230690万元。
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因素的影响,一方面认真组织财政收入,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另一方面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1—6月份,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52480万元,占年初预算315770万元的48.3%,比上年同期减收4372万元,减幅2.8%,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44537万元,占年初预算104890万元的42.5%,比上年同期减收9811万元,减幅18.1%;地方级收入完成107943万元,占年初预算210880万元的51.2%,比上年同期增收5439万元,增长5.3%。
2016年1—6月份,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90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23214万元,增长20.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6年1—6月份,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8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比上年同期增收41710万元,增长156.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7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比上年同期增支40191万元,增长148.5%。
(三)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从总体情况看,尽管1-6月份我区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但这是采取超常规手段的结果,仅非税收入缴库就达12804万元,如果剔除这些一次性因素,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均仍处于持续负增长。因此,今年要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压力相当大。从财政收入分析,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资源类产品价格持续回落,房地产市场仍旧低位运行,严重制约了收入增长。一是煤炭行业减收,主要原因:一方面实体工业不景气,煤炭需求严重萎缩,加之国外煤炭大量进口冲击国内煤炭市场,造成国内煤炭市场疲软,煤价从2012年5月底至今一路下跌,由上年同期的558元/吨下降至396元/吨,多数矿井成本倒挂且产销量普遍下降;另一方面煤炭代征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每吨60.35元下调为43.35元,造成煤炭代征增值税大幅减收。二是水泥行业减收,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大环境影响(土建工程减少及新开工项目减少),水泥产业整体产能严重过剩,销量严重下滑;同时,外地水泥冲击本地水泥市场,造成水泥价格进一步下跌,价格进入恶性竞争状态。三是房地产业减收,主要原因是存量房大量积压,房地产新投资项目急剧减少,此外房地产业所得税行业利润率预警值从2016年1月1日起,新罗区由15%调整为10%影响税收增收。
从财政支出分析,一是财政支出压力不减,收支矛盾日益突出。2012年全省规范津补贴后,新罗区人员工资和福利水平与市级单位基本相当,远远高于其他县(市)。2014年10月份开始的中央政策性调资及2015年实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使新罗区吃饭财政更为紧张,正常财力扣除人员工资及机关基本运转等刚性支出后,可用财力极为有限,而近年来教育强区、公共医疗卫生等民生类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配套需求越来越大,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要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相当困难。
三、2016年下半年财政工作意见
从上半年财政收入完成和税源情况分析,要完成今年财政收入任务十分艰巨。综合考虑上年的收入基数及今年的收入形势,预计今年我区财政收入形势总体相当严峻,加上5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的营改增减税影响非常明显。为此,下一步我区财政要继续把握好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主基调,充分估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应对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健全财、税、库工作联系机制,掌握税源情况,加强对国内增值税、改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源的动态掌控,加大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等零散税种的征收力度,提高收入质量。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一把手”组织财政收入的责任意识,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将收入任务列入对镇(街)目标管理考评重要指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镇(街)财政评先评优与完成财政工作目标相挂钩、资金调度与财政收入进度相结合,强化收入目标责任考核。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一般公共服务、科教卫生、社保、城乡社区等领域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全面落实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效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对上级财政已经下达的各类补助资金按月进行梳理,及时安排支出,避免形成结转。本级预算安排的各类资金,采取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对项目资金,各部门应主动做好资金拨付的各项工作,及时申请、审核、核销支出项目的用款计划,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超过规定时限,仍不能下达或支出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
(三)完善区对镇(街)财政体制,调动镇(街)工作积极性。结合今年营改增税制改革,财力分配重新调整,深入开展区对镇(街)财政体制调研分析,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在根据省对市、市对区体制情况,适时调整区对镇(街)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区、镇(街)财政体制,充分调动镇(街)财政工作积极性。
(四)试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政策可持续性。根据财政厅统一布置和新罗区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试编,第一年规划约束下一年度预算,后二年规划指引相应年度预算;各部门认真测算规划期内部门负责组织的各项收入的分年度数额;未来三年支出的总额内,提出规划期内各项支出规划的分年度安排建议,将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编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优先在核定的支出总额内予以落实;做好部门事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工作。涉及水利、义务教育、科技、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在编制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对上述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三年相关支出政策的调整思路、绩效目标、实施步骤、分年度支出安排建议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新罗区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与监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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