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农业厅农机化处要闻来源:福建省农业厅农机化处点击数:2更新时间:2018-08-01

闽农综〔2018〕78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站、中心)、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机安〔2017〕14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13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福建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8日 



附件:《福建省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pdf文件:闽农综〔2018〕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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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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