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下达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龙政办〔2015〕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全区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17.5万亩的指导性计划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抓好具体工作落实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确保完成指导性计划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山垅田复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3号)要求,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建立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块,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耕地抛荒和季节性弃耕问题,做好“流转”、“复耕”、“改种”三篇文章,确保完成17.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
二、严格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按照省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34号)精神,继续落实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水稻种植保险、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等一系列惠农强农扶粮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加大惠农扶粮政策监管力度,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民手中。
三、持续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努力提高规模生产效益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以水稻生产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进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模式。始终坚持粮食增产与资源节约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高产更高产与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相结合,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提高规模效益。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加强粮食主产镇和规模种植大户的社会化服务。着重在推广高产高效多抗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等“三推”和控肥、控药、控水“三控”上下工夫。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力量深入田头开展惠农服务活动,帮助农民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调剂,保障农资供应,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五、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减少灾害损失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加大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技术和物资扶持力度,扩大防控规模,提升防治效果,防止暴发重大病虫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附件:新罗区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新罗区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单位:亩
镇、街道 |
粮播面积 |
其中早稻 |
全区合计 |
175000 |
45000 |
西陂 |
1070 |
260 |
曹溪 |
5660 |
2300 |
东肖 |
8220 |
3170 |
适中 |
30450 |
4560 |
红坊 |
13000 |
3330 |
龙门 |
8430 |
3040 |
小池 |
8370 |
2310 |
大池 |
11590 |
4230 |
江山 |
9700 |
0 |
铁山 |
4920 |
2050 |
雁石 |
26110 |
9530 |
岩山 |
5050 |
0 |
白沙 |
18950 |
5270 |
万安 |
13280 |
0 |
苏坂 |
10200 |
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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