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2更新时间:2015-04-23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下达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龙政办〔2015〕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全区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17.5万亩的指导性计划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抓好具体工作落实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确保完成指导性计划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山垅田复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3号)要求,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建立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块,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耕地抛荒和季节性弃耕问题,做好“流转”、“复耕”、“改种”三篇文章,确保完成17.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

  二、严格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按照省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34号)精神,继续落实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水稻种植保险、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等一系列惠农强农扶粮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加大惠农扶粮政策监管力度,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民手中。

  三、持续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努力提高规模生产效益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以水稻生产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进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模式。始终坚持粮食增产与资源节约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高产更高产与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相结合,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提高规模效益。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加强粮食主产镇和规模种植大户的社会化服务。着重在推广高产高效多抗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等“三推”和控肥、控药、控水“三控”上下工夫。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力量深入田头开展惠农服务活动,帮助农民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调剂,保障农资供应,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五、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减少灾害损失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加大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技术和物资扶持力度,扩大防控规模,提升防治效果,防止暴发重大病虫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附件:新罗区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新罗区201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单位:亩                               

镇、街道

粮播面积

其中早稻

全区合计

175000

45000

西陂

1070

260

曹溪

5660

2300

东肖

8220

3170

适中

30450

4560

红坊

13000

3330

龙门

8430

3040

小池

8370

2310

大池

11590

4230

江山

9700

0

铁山

4920

2050

雁石

26110

9530

岩山

5050

0

白沙

18950

5270

万安

13280

0

苏坂

10200

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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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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