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31更新时间:2016-06-12

龙新安监〔2016〕64号


各镇、街道安监站,区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按照新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关于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龙新禁毒办〔2016〕2号),区安监局根据相关职责,决定在禁毒宣传月期间,对我区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现将《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12日   


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新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关于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区安监局根据相关职责,经研究决定,在禁毒宣传月期间,对我区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随机抽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以禁毒严打整治为主线的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方针,以普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宣传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提高企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管理的认识为重点,不断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为实现我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生产、经营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要组织法定代表人、相应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宣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相关企业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和认知度,区安监局将对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结合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工作,将对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流向登记和购销备案登记核实,对流向不符、无购买备案证的经营行为、不如实或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的企业,暂不予换发备案证明。

(三)组织对相关企业检查,区安监局将重点对涉及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设施、储存条件、和相关出入库记录和产品流向等记录,特别要检查企业是否要按时间要求按时上报年度报表。

(四)利用“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发放《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企业按照本方案及《关于印发新罗区2016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守法经营预防毒品犯罪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安监〔2016〕34号)要求,积极配合区、镇(街)政府布置禁毒宣传月活动,认真开展宣传工作。

(二)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检查中要注意宣传教育,将服务企业融入到检查和备案换证工作中,重在指导企业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确保企业不发生事故。

联系人:陈煜钟

联系电话:0597-3296536

电子邮箱:xlqwhjg@163.com


附 件:新罗区安监局禁毒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仁灶局长

副组长:陈光乾副局长

组 员:陈煜钟(联络员)

    赖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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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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