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交安〔2016〕216号
根据《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龙交安〔2016〕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于2016年11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新罗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1.局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运管所、地方海事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程科、养护所、建管股、质监站。
2.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全区所有从事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突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等传统重点领域,突出今年以来事故多发区域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以及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局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安全管理履职情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各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11个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是否明确、落实单位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平安交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5.“打非治违”开展情况及是否取得实效。
6.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执行情况。
7.“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8.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是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取得实效。
9.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0.开展事故查处情况,“四不放过”执行情况,是否吸取事故教训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11.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二)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交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在全方位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10个方面: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情况。
2.建立健全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4.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开展安全管理情况。
5.按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相关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
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7.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情况。
8.建立健全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9.按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评估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责任股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为加强综合监管,减少督查次数,提升督查效果,工程建设方面由质监站、工程科、建管股、养护所分别牵头开展督查;水上交通及道路运输方面由运管所、海事处、执法大队开展联合督查,具体组织工作由执法大队牵头。局安监股负责大检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见附表)。
(二)局安监股牵头,各责任股室要对前三季度及国庆节前开展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及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做好跟踪落实整改,一件一档,闭环管理。
(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合格。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属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监管的,做好案件移交工作;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股室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负责人和牵头、责任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责任要明确到带队领导、负责区域、基层现场、检查企业等;督查责任要明确到带队领导、督查单位、具体督查内容、跟踪落实等。
(二)强化落实整改。各责任股室对检查企业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逐项研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现场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限期整改。并做好资料的统计存档备查工作,要形成检查记录、整改通知的下达、整改过程的跟踪、整改结果的掌握的完整闭合链条。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股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行业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载体以及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务求取得实效。各责任股室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组织全面展开,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请区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区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于11月17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提前总结)报局安监股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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