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王倩要闻来源:新罗区环保局点击数:107更新时间:2018-04-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11日我局拟对福建创亿管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万吨MPP电缆保护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7-2306075、2529157(市行政中心新罗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新罗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3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生产1万吨MPP电缆保护管

建设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小池镇京源工业集中区1号(租赁原小池镇圆墩水泥厂塑钢车间空置厂房)

建设单位

        福建创亿管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小池镇京源工业集中区1号(租赁原小池镇圆墩水泥厂塑钢车间空置厂房),公司原项目年产2万吨玻璃电力保护管生产线,现利用厂房内闲置空间扩建年生产1万吨MPP电缆保护管生产线,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设计生产能力年产3000吨MPP电缆保护管,二期设计生产能力年产7000吨MPP电缆保护管)。项目占地面积1500m2,总投资8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对本项目的影响。

采取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农肥灌溉周边林地,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所有生产工序须在密闭的车间内,项目热熔由封闭的热熔设施进行。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原料包装袋由原料供应商回收,不合格产品不得随意堆放,集中收集统一外运破碎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

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100m范围内。向当地规划部门报告,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办公楼、医院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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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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