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岩编办〔2018〕15号)精神,我区对区直部门(单位)下放(委托)镇(街)办理的权责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规范,经征求各镇(街)和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决定行政许可事项1项委托各镇办理,上收原下放(委托)雁石镇办理的7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抓紧做好委托、上收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制定承接配套措施,强化学习培训和业务对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衔接工作原则上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1.区直部门委托各镇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从雁石镇上收区直部门管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