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坊镇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事项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事项的通知》(龙新卫计〔2018〕49号)文件精神,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决定承接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事项,现予以公布。
红坊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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