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财政扶贫绩效奖励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农业局《关于下拨中央财政扶贫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18﹞37号)精神,中央财政扶贫绩效奖励资金下达我区共75万元。按市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扶持内容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拟用以下方案进行分配安排。
一、资金使用范围
扶贫绩效奖励资金用于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组织实施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等方面。
二、补助指标
根据各镇(街)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按比例分配安排到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详见《中央财政扶贫绩效奖励资金安排表》(附件),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要求择优选定扶持项目和扶持对象。
现将以上分配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7月5日。对分配方案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财政局农业股、区农业局扶贫股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请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受理情况反映的单位、电话和地址:
单位1:新罗区财政局农业股 电话:0597-3296896
联系地址:新罗区登高中路108号
单位2:新罗区农业局扶贫股 电话:0597-3218801
联系地址:新罗区连庄路8号区农业综合大楼
举报电话:3296298(区农业局纪检组)
2324557(区纪检举报中心)
新罗区农业局
2018年6月27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