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2017年度革命基点村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区级配套补助资金的公示
作者:新罗区农业局要闻来源:新罗区农业局点击数:10更新时间:2018-07-0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快革命基点村发展的实施意见》(岩委办发〔2017〕23号)“对革命基点村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群众,在享受中央、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享受市、县叠加补助政策,叠加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0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所需补助资金市、县各承担50%”的要求,区级财政应配套革命基点村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叠加补助750元/人,现龙新财农〔2017〕931号、龙新财农〔2018〕10号已下达500元/人,本次增补250元/人,共增补2017年度革命基点村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区级配套叠加补助资金3.325万元(详见附表)。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4日-7月10日

举报电话:驻区农业局纪检组电话:3296298

区纪检举报中心电话:2324557






附表:

 

 

 

 

 

 

新罗区增补2017年革命基点村造福工程
扶贫搬迁区级配套叠加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人、万元

镇别

革命基点村人数

应补助资金(750元/人)

已下达补助资金

本次应下达

备注

龙新财农〔2017〕931号已下达

龙新财农〔2018〕10号已下达

 

 

大池

9

0.675

0.65

0

0.025

原龙新财农〔2017〕931号文件上报13人,现确认为9人

红坊

16

1.2

0.8

0

0.4

 

适中

34

2.55

1.7

0

0.85

 

万安

32

2.4

1.6

0

0.8

 

小池

9

0.675

0.45

0

0.225

 

雁石

4

0.3

0

0

0.3

原龙新财农〔2017〕931号文件上报0人,现确认为4人

东肖

19

1.425

0.8

0.15

0.475

 

铁山

3

0.225

0

0.15

0.075

 

江山

5

0.375

0.25

0

0.125

 

岩山

2

0.15

0.1

0

0.05

 

合计

133

9.975

6.35

0.3

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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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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