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关于《大池镇合甲等4个村2014年第一批旧村复垦进行规模变更的请示》(池政〔2017〕494号)文件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原设计总规模55.28亩变更调整为23.23亩,新增耕地面积54.85亩变更调整为22.77亩,可产生增减挂钩指标54.85亩变更为22.77亩(均为旱地)。
请你镇接文后严格按设计变更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竣工验收。
附件:新罗区大池镇合甲等4个村2014年第一批旧村复垦项 目设计方案变更情况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